2009年5月26日,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《关于办理生产、销售假药、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以下简称《解释》),并于5月27日起施行。
《解释》明确了办理生产、销售假药、劣药刑事案件法律适用中的一些疑难问题,包括对此类犯罪共犯的认定等。
一直以来,那些明知他人生产、销售假药劣药而在媒体上为它提供[URL=http://http://www.xctvc.com/bk]广告[/URL]的宣传活动,影响十分恶劣。为此,《解释》将[URL=http://http://www.xctvc.com/bk]广告[/URL]行为专门列举出来作为共犯打击。
在制售假药劣药犯罪中,如果涉及[URL=http://http://www.xctvc.com]明星代言[/URL],明星是否涉嫌犯罪?《解释》给予了肯定的回答。不过《解释》也强调了刑法规定“故意犯罪”这一前提条件。即构成共犯是以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制售假药劣药”为前提。因此,代言人如果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,符合《刑法》规定,也应视作共犯。
由于[URL=http://http://www.xctvc.com/bk]明星代言[/URL]确实能给一些商家带来“立竿见影”的效果,所以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,明星作秀的[URL=http://http://www.xctvc.com]广告[/URL]层出不穷。但一些[URL=http://http://www.xctvc.com/bk]明星代言[/URL]的虚假广告给消费者带来了莫大的伤害,商家更是把高额的[URL=http://http://www.xctvc.com/bk]广告[/URL]负担转嫁到消费者头上,已到非叫停不可和严厉处罚的地步。
[URL=http://http://www.xctvc.com]明星代言[/URL]几成营销利器
从影视明星到体育明星,再到劳模……明星代言的群体不断扩展。“明星争相代言品牌形象,因为这比干好本行简单、划算。”相关人士这样指出。
在业界,这被称为国内品牌新一轮声势浩大的“造牌运动”,当然也是最能短时间获取效益的“妙药”。据不完全统计,目前全国80%的品牌为了争夺市场,纷纷挑起明星大旗,体育明星、影星、歌星纷纷代言,[URL=http://http://www.xctvc.com/bk]电视广告[/URL]出现了“群英会”……
明星作为一个公众人物,代言某一产品[URL=http://http://www.xctvc.com/bk]电视广告[/URL],消费者就不自觉地把对明星的好感转移到商品上来。这就是知名度转移现象。商家正是看中了明星的名人效应,以此吸引消费者的眼球。
很多企业都认定“[URL=http://http://www.xctvc.com/bk]明星代言[/URL]+央视[URL=http://http://www.xctvc.com/bk]电视广告[/URL]”是最行之有效的营销模式。的确如此,此模式也成就了不少企业,如利郎、雅客、七匹狼等知名品牌。
“晋江靠央视鱼跃龙门”,曾有人这样指出。晋江企业年[URL=http://http://www.xctvc.com]广告[/URL]投入高达7亿多元,在中国广告的最高媒体制高点—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《新闻联播》《焦点访谈》前后的黄金招标段竞相投放[URL=http://http://www.xctvc.com/bk]广告[/URL],利郎、雅客、七匹狼、柒牌、劲霸等近十家企业先后登上这一中国名牌企业“龙门榜”。据悉,晋江投放央视的品牌规模甚至要超过中西部一个省。
据了解,大多数晋江品牌的[URL=http://http://www.xctvc.com/bk]电视广告[/URL]投放一般是先从中央电视台五套做起,然后是一套和其他频道的配合,再在媒体制高点—央视一套集中投放,打造品牌爆发力。“如果你有两三千万,不打中央台电视[URL=http://http://www.xctvc.com/bk]广告[/URL]就很吃亏,央视是最具有领袖旗帜的媒体。”一企业家深有体会地称。
[URL=http://http://www.xctvc.com/bk] 明星代言[/URL]给商家带来可观利润的同时,虚假[URL=http://http://www.xctvc.com/bk]广告[/URL]也乘机而入。目前,真正的假广告在大幅度减少,多的都是一些夸大其辞的[URL=http://http://www.xctvc.com/bk]广告[/URL]。